广东省关于加速建设全球新医药产业创新极的若干政策措施(2026-2030年)

   2025-10-30 banji290
核心提示:营造创新氛围。 高水平举办“大湾区生物医药创新大会”、“官洲国际生物论坛”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活动,塑造“创新药,广东造”的国际品牌形象。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康中国”与“科技自强”的战略部署,紧抓“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省在全国新医药产业格局中的领先地位,并加速迈向全球产业价值链高端,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总体目标:打造“一极、两洲、三高地”

到2030年,将广东省建设成为全球新医药产业创新极,形成国际领先的生物医药技术创新策源地(广深港科技走廊) 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端制造与应用示范洲(珠三角核心区)。具体打造三大高地:

  • 世界级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高地

  • 大湾区中医药创新与国际化和高地

  • AI医药与数字化医疗解决方案策源高地

二、重点任务与突破方向

(一)实施“核爆点”技术攻坚行动,抢占全球创新制高点

  1. 聚焦CGT(细胞与基因治疗)领域实施“广东率先”计划。 在广州国际生物岛、深圳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等核心区域,建立CGT领域从靶点发现、工艺开发、质量检定到临床转化的全链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对在粤研发并率先进入临床试验的CGT产品,给予最高1亿元人民币的研发费用事后补贴。

  2. 设立“大湾区AI医药研发开源社区”。 依托鹏城实验室、广州国家超算中心等算力优势,联合华为、腾讯等科技巨头,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医药研发AI大模型、算法库和高质量数据集,吸引全球AI医药人才和项目在粤汇聚。

  3. 启动“岭南中医药现代化爆破工程”。 依托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等机构,运用现代科技解读中医药原理,重点突破中药复方质量控制标准化、中药新药智能创制、针灸机理与器械现代化等关键问题,推动“岭南古方”变身“全球新药”。

(二)开展“黄金通道”审评审批试点,构建大湾区一体化监管示范区

  1. 推动设立“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大湾区办事处”。 争取国家授权,实现创新药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 “同步申报、并联审评、协同核查” ,大幅压缩审批时间。

  2. 探索粤港澳“药械通”2.0版。 在现有“港澳药械通”基础上,将适用机构从指定医院扩大至粤港澳合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生产企业,允许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特定区域内,试点使用和同步研发尚未在内地注册的港澳及国际新药械。

  3. 建立“大湾区真实世界数据应用中心”。 在严格遵守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前提下,探索融合内地与港澳的临床诊疗数据,形成可用于支持药械注册和上市后研究的大湾区真实世界数据库,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开放。

(三)推动“产业集群”能级跃升,构建世界级产业生态圈

  1. 绘制“广东省新医药产业链超级地图”。 精准识别产业链薄弱与缺失环节,实施“强链补链”精准招商。对引进的国际国内“链主”企业、关键环节龙头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的综合扶持政策。

  2. 打造“湾区生物制造中心”。 在珠海、佛山、中山等地,重点布局合成生物学、连续流制造、高端生物反应器与耗材等先进制造领域,支持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CDMO(合同研发生产组织)平台和“智慧工厂”。

  3. 建设“国际医药产业人才特区”。 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生物医药专项,面向全球招揽顶尖科学家和产业化团队。对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不低于省级1:1配套的资金支持。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粤工作许可、居留证件办理流程。

(四)创新“金融活水”滋养模式,催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1. 做强“广东省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 通过省财政出资引导,联动深圳、广州等地市以及社会资本,形成总规模不低于500亿元的产业基金群,重点投向早期研发、成果转化和跨境并购。

  2. 鼓励“港澳资本+广东研发”模式。 探索在横琴、前海设立面向港澳的生物医药创投基金,便利港澳资本以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等形式直接投资大湾区内的创新药企。

  3. 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在广州、深圳证券交易所支持下,推动以新医药企业专利、临床试验批件等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发行证券化产品,为轻资产的创新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五)促进“临床应用”场景开放,加速创新产品落地

  1. 实施“创新药械入院绿色通道”行动。 将具有显著临床价值的创新药械,直接纳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备案采购范围,建立医院采购、医保支付的联动机制,清除“入院难”障碍。

  2. 鼓励“广东首创、广东首用”。 对在本省医疗机构率先使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药械和数字疗法(DTx),对医疗机构和医生团队给予奖励,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加分项。

  3. 建设“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协作平台”。 统一粤港澳三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互认标准,推动三地医疗机构联合承接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将大湾区建设成为全球新药临床试验的首选地之一。

三、保障机制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主要领导牵头的“广东省新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省资源,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 强化空间保障。 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新医药产业发展用地,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等审批改革。

  3. 营造创新氛围。 高水平举办“大湾区生物医药创新大会”、“官洲国际生物论坛”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活动,塑造“创新药,广东造”的国际品牌形象。

本政策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应据此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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