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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29届北京美博会(秋季)

   2016-04-22 232
展会日期 2016-10-12 至 2016-10-14   状态
展出城市 北京市
展出地址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1A、1B、8A、8B号馆)
展馆名称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1A、1B、8A、8B号馆)
主办单位 北京世博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SBL) 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BHBA)
承办单位 北京世博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说明
2016第29届北京美博会(秋季)
2016 the 29h Beijing Beauty Expo


协办单位:北京美博汇(BEH)

全国三大美展之一      华北美业品牌展


展会介绍:
中国北京国际美容化妆品博览会(简称“北京美博会”、“BJBE”)由北京世博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美发美容协会共同主办。建于1997年,于每年4月和10月在中国首都北京举办。

北京美博会将在10月扩大规模,启用老国展4大展馆,3.6万平方米展示面积,1200个国际标准展位,包含专业线,日化线,覆盖美容化妆品上下游全产业链,国际展商齐力加盟,北方大展实至名归。预计观众将突破6.5万人次。成为北方品牌最全,规模最大,效果最好的美博会。如今被美容化妆品业界公认为华北第一美容展,独具华北美容行业领导地位,业界影响力一呼百应。秋季北京美博会将引领和打造 全球高端品牌展示、国内外贸易对接、传统及现代美容理念传播为一体的全新美博会。


上届回顾:


2016第28届北京美博会4月16日在三元桥国展中心落幕,台湾展团、韩国展团纷纷亮相,专业美容、美甲纹绣、中医养生、仪器设备、医美、个人护理、日化零售、包装机械等产品成了本次展会宠儿。来自7个国家和地区的570家展商和6个国家(地区)的53440人次专业观众共同谱写了和谐、合作、共赢发展的绚丽篇章。


展示范围:


1.美容及护肤产品:专业美容院护肤品、纹绣、香薰、美甲;

2.水疗及纤体减肥:高端美容产品及仪器、水疗产品及仪器、美容减肥纤体产品及设备、瘦身仪器、保健瘦身内衣、美体贴身用品;

3.个人护理用品:香水、护肤品、彩妆、化妆用具、个人护理、洗涤类产品、孕婴童护理用品、药妆;

4.中医养生与保健产品:中医(药)养生产品、温灸、美胸、药浴、保健理疗用品、天然及营养保健品;

5.医疗美容及整形:美容整形产品、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整形仪器及工具、整形医院;

6.包装材料:包装、灌装设备、OEM、ODM等供应链产品;

7.美发产品:洗护染烫产品、发制品、养发育发产品;

8.其它:专业媒体、管理软件、美容院装饰与设计


日程安排:

10月10日  (8:30–17:00)特装企业报到、布展

10月11日  (8:30–20:00)所有企业报到、布展

10月12日  (8:30–16:30)展会开幕、展览展示、商贸洽谈、交流、交易

10月13日  (8:30–16:30)展览展示、商贸洽谈、交流、交易

10月14日  (8:30–15:00)展览展示、商贸洽谈、交流、展览闭幕


参展费用:
△标准展台:3m×3m=9m2,3m×6m=18m2,3m×9m=27m2。
国内企业:9平方米(双开口)人民币¥10800.00元  9平方米:(单开口)¥8800.00元
18平方米:¥19600.00元
合资企业:9平方米人民币¥15000.00元 。
境外企业:9平方米USD3500。
注: 每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包括(三面围板、地毯、一张洽谈桌信息台)。
两把椅子、两个射灯、  一只电源插座(220V/5A)、中英文公司名称楣板)。
△ 室内光地:(参展单位如租用光地;展位现场施工管理费保洁费及电箱费自理)
国内企业: RMB 900/m2      合资企业  RMB 1500/m2      境外企业USD350/m2
注:光地36 m2起租,“光地”只提供参展空地,不含任何设施,展馆内展览期间保洁\保安。
△ 会刊广告:(人民币) (所有会刊广告请企业自己设计!)
□封面:20000元 □封二:15000元 □彩首:12000元 □彩色:6000元
□封底:15000元 □封三:10000元 □连版:10000元 □黑白:3000元
△ 其它广告:(人民币) (请柬、入场券3万张起印)
□请柬:10000元/万  □入场券:8000元/万   □参观证:9000元/万


参展须知: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营进口化妆品须有商检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3、厂家具有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4、展会期间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后果责任自负。(注:以上各证自备复印件,备有关管理部门抽检)


参展程序:

1.填写参展申请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
2.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50%(定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织单位,余款于2016年9月1日前付清;9月1日后报名企业需在三日内付全款;
3.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4.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将在开展前一个月邮件转发《参展商手册》,(内含展会主要日程安排及各项服务项目、展位搭建、租用展具及用电申请、住宿安排及展品运输指南)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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